投诉内容:
2o19年12月23日购车2021年2月8日发动机故障无法维修故更换一组发动机。
2021年12月30日于髙速公路行駛中无预警发动机熄火失速,车逼停於髙速路上。
2o22年1月3日進厂客诉!4s店说车輛一切正常。事隔多日经多次追究下4s店告知後台数据顯示,车辆是骂駛人強制性按键造成的熄火!已提供数据故给车主,这事与厂家无关!並明示我们可找第三方鑑定。
2o22年4月20日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无效!今车輛尚在4s店協商已无门?
新车21万购买车主要求以15万召回,4s店言明以二手市场价11万左右承购。
个人認为这是一部有可能造成公共交通危害的车辆,厂家不应如此悪裂的回应且不予合理的協商处理!
个人堅決召回是厂家最負责任的态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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